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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口腔医院关于公开遴选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的公告
时间:2016-12-08 14:56   作者:网站管理员   点击:
各相关医用耗材配送(经营)企业:
    为规范我院医用耗材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陕卫药政发〔2015〕175号)《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陕卫药政发〔2016〕29号)文件精神,2016年11月25日宝鸡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实行两票制暨遴选耗材配送企业启动大会安排,对我院医用耗材、试剂配送(经营)企业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医用耗材、试剂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参与。
一、申报条件:
    1、报名单位必须是宝鸡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配送企业遴选入围企业。
    2、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等相关证照资质,并在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注册登记的。
    3、设置和管理规范、企业人员、场地和设备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食品药品监督总局[2014]58号公告)要求,有保障企业人员、场地和设备的基本条件,有保证企业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培训考核记录,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真实完整可追溯的质量管理登记记录。
    4、企业应具有与医用耗材、试剂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仓储和办公场所,拥有与配送业务相适应的仓储设施、设备,经营检验试剂的必须有冷库,并配备冷链车。
    5.配送品种及价格明细;
    6.配送方案;
二、遴选数量 
按照宝鸡市卫计局的要求,遴选15家。
三、申请资料报送起止时间 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3日 
    四、资料报送地址:宝鸡市口腔医院药事科
    联系电话:0917-3522851 联系人:鱼安平
    邮  编:7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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